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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注意事项(必读)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理就业手续的时间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拟定于2017年3月23—24日开展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离校工作。
  核对范围:全体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

  

  一、就业工作相关时间安排:
  1、第一轮核对
  3月2日(周四),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第一轮核对数据(电子版)。
  3月3日(周五),针对春季毕业班班级联络人进行就业派遣核对信息培训。
  3月3日(周五)—3月6日(周一),学院进行第一轮核对
  2、第二轮核对
  3月8日(周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第二轮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
  3月9日(周四)—3月13日(周一),学院进行第二轮核对并请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
  3月9日、10日、13日三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间到生态楼231办公室进行纸质版信息核对,须本人到场签字确认,并补齐所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二部分说明)。毕业生签字确认后的工作单位名称、户档转寄地址均被确认为派遣证、户籍卡及档案转寄的名称及地址,一旦确认上报,无法更改。
  (申请的缓派毕业生请在“毕业去向”一栏填“缓派”),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且培养单位为“空”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定向委培协议复印件,否则不能打印报到证。
  3月15日(周三),学校进行第二轮核对结束。

  

  二、各类情况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说明
  第一类:国内升学
  1、本校读研/博
  毕业去向处填考研,就业形式为已上硕,单位名称为yl6809永利官网,以后内容空白即可。
  2、外校读研/博
  毕业去向处填考研(包括保送外校),就业形式为已上硕,单位名称为校名或研究所名称,其后所有内容均要填写具体且完整,务必填写档案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并提交录取通知或调档函复印件。上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后进站证明材料。
  第二类:签约就业
  1、已经办理完“学院-学校”签署三方协议的同学。
  请此类同学及时关注学院第二次信息核对的通知,及时到231办公室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信息核对时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单位名称、户档转寄地址等内容。
  2、已确定工作单位,但无法在第二次信息核对截止前签就业协议的同学(如北汽集团各单位落户指标问题)。可办理缓派手续。
  3、已确定工作但不落户或不签三方协议的同学(外企、其他企业等)。
  请此类同学重视自己的户档存放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并不是不签三方协议无需考虑就业手续办理,政策类手续如出现问题,后续处理工作非常麻烦。
  请此类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接收证明(单位说明接收该生至单位工作即可,实习证明无效,需要有公司公章)在6月30日前送至学院231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如本人因实习或已毕业不在学校,可以委托其他学生办理。
  关于此类同学的档案及户口迁移地址,请参考附件中的未就业(或出国)毕业生办理回省就业手续报到单位汇总表》。
  第三类:出国深造
  1、确定申请因公出国的同学,档案和户口存放请及时咨询留服。出国同学的户档存放问题非常重要,请此类同学务必重视,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各位回国后就业或留学期间的相关生活及工作问题。非因公出国的同学,档案和户口需要二分回原籍。
  就业核对时需交:1.申请录取OFFER英文原件(电子版彩印亦可)2.录取通知中文翻译件 3.下载填写的《毕业生出国申请表》及《毕业生出国证明》。
  以上几类已全涵盖各种情况,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通知。有问题的同学可以致电010-81381269咨询。
 

  三、核对注意事项:
  核对样表见附件PPT,各项目内容请提前了解(个人信息已填写,只需核对),各项目核对注意事项如下:
  1.生源:对于从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来说生源地就是高考的来源省份,对于参加过工作的毕业生,生源是指入学前户口转入省份。已经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生源地只需要填写省份,如:陕西省;对于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非直辖市生源的必须填写地市级行政单位名称,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银川市,直辖市生源的须填写到行政区,如: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南开区
  2.毕业去向:出国、考研、派遣、二分、待分(孔子学院或预征入伍)、缓派、已签订就业协议(但无法开具报到证)。
  3.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以协议或接收函的公章为准。对于有上级单位盖章的,要确定具体是由哪个单位来接收,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能顺利落户。二分单位的填写请各位同学提前查看附件中的“各省市二分单位汇编”。
  4.单位所在地:直辖市(如北京)单位所在地填写到区,如:北京市海淀区;非直辖市填写到地级市,如:山东省济南市
  5.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如档案由用人单位接收,请填写接收部门,例如:yl6809永利官网人事处、北京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档案由人才托管,请填写人才机构的名称,如:北京市双高人才服务中心。
  6.档案转寄具体地址:详细到门牌号或者信箱(“自提”除外)。
  档案接收人及电话: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填写相应的档案接收人及电话,毕业去向是“二分”的,可以填写当地二分主管机构的相应接收部门及电话,如毕业生就业管理科。
  档案“自提”的毕业生,请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档案“自提”的提档函。在开始转寄档案后,持提档函到体育馆南厅地下二层学生档案室领取档案。
  毕业生本人手机电话:此项为必填,务必保证毕业生所填的手机电话是长期有效的,用于接收“EMS”妥投档案信息
  7.户口迁移地址: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只需在户口迁移地址栏内注明“北京市”即可;户口未迁入学校的,须注明“户口未迁入”;外地单位请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填写,具体到某省某市某路某号或某省某市某某单位(填写到某派出所、某公安局是错误的,无法转出)。
  8.按政策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必须回其签约生源地工作。
                                
  关于缓派的说明
  申请缓派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缓派申请书(一式三份),于就业核对时上交。
 
  注意事项
  进行就业派遣的同学,以交的三方学校留档备案。进行二分的同学,入职后请在第一时间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交到学院,以留档备案。

  就业核对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原则上需本人确认填写,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准备书面委托材料,于就业核对时上交。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张春娟老师:8138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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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