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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学院】转发学工处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滕飞
发布日期:2012-10-24
为了减轻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纳学费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履行学校党政提出的“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减免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
二、减免基本条件
1. 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主要针对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2.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表现。
3. 生活艰苦朴素,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三、减免额度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得不到经济支持,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四、工作要求
1. 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单位要予以重视,切实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除补交减免的学费外,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学校提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鼓励学生艰苦朴素,努力学习,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学生,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能享受一次学费减免。
3.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29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电子版汇总表交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或邮箱。
附件1:yl6809永利官网2012-2013学年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2: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